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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—奧巴馬談自己的單親媽媽
今天看到一則讀者留言,,理了理,,大概如下:
W先生和妻子離婚,房子和孩子判給前妻,,W先生凈身出戶,。
但因兩人同城,離婚后,,W先生沒錢買新房,一直居住在原來的房子里,,同進同出,,因為“怕給孩子造成分離的痛苦”。
直到后來,,他遇見現任妻子,,從那里搬離,組建了新的家,。
再婚以后,,W先生對現任說,我不能對不起我兒子,,所以,,我得經常回去住幾天,。
現任說,,回去探望可以,但不能留宿,。
W先生愛子心切,,不接受。他執(zhí)著地孤身前往,留宿一兩天,,再若無其事地回來,。
現任說,你已經結了婚,,不再是一個人,,所以,請你照顧一下我的感受,。
她提出兩條建議:
我不反對你看兒子,,但你可以帶我一起去呀。
非要留宿,,就把兒子帶過來,,住在我們家,房間有的是,,我也會陪他,,和他一起玩!
W先生以一個理由否決了:我不能讓兒子看到你,。因為他會疑惑,,怎么又來了一個阿姨,然后懷疑我和他媽媽離婚......這會對他造成傷害,。
他隱藏著這個秘密,,如同懷揣著贓物的竊賊,躲著,、防著,、偷著,獨自前往前妻家,,為兒子上演父母雙全,、家庭和睦的折子戲。
現任漸漸心生抵觸,。
因為隔絕,,所以心生距離。因為對抗,,所以排斥理解,。
她想:你和前妻兒子如此不依不舍,為什么又要娶我呢,?,!終于,在W先生又一次在前妻家留宿的夜晚,,她收拾好自己的東西,,訂了次日的機票,,離開那個家。
W先生很委屈,,他在來信中說,,我只不過不想傷害我兒子,不想讓他知道離婚的事實,,我錯了嗎,?
我說,是的,,你錯了,,你早就應該告訴孩子這個事實。
許多大人因為離婚時受到傷害,,會覺得離婚恐怖至極,。
但事實上,它和結婚一樣,,是一種自由選擇的結果,。都有取與舍,都有愛與痛,。不愛了,,于是不茍且,下一個路口說再見,,選擇另一種生活,。
而且,這種選擇的背后,,還必須有錢,、人格與能力的支撐。
經濟夠獨立,,才能妥善安排后事;
人格夠獨立,,才能明晰自我需求,;
能力夠強大,才能處理復雜糾紛,。
因此,,離婚就是一個大寫的自由——自由不是想要什么就要什么,而是想不要什么就可以不要什么,。
這是多好的事情?。?/span>
但,,奇怪的是,,許多成年人認為,,離婚意味著不合,不合意味著問題,,問題意味著毛病,,毛病意味著人格缺陷、性格弱點,、精神殘障等一系列古怪的衍生物,。
真是扯雞巴蛋。這世界就因為類似的蠢人太多,,才變得越來越糟,。
如果你還有點理智,就不必對離婚心懷羞恥,,而不要將這種情緒,,投射到孩子身上。
與W先生相反,,是教育界的一朋友,。他離婚時,孩子正好七歲,,父母坐在一起,,直言不諱對她說:“寶寶,爸爸媽媽離婚了,?!?/strong>
孩子不懂。
于是改口告訴她:“就是爸爸媽媽不在一起生活了,,但我們依然愛你,。”恬淡得就像討論,明天早餐,,我們吃白粥和油條哈,。
然后,又輕松愉快地聊了些話,,比如很多大人離婚,,這是很平常的事情,與寶寶沒有關系,,只是爸爸媽媽需要換一種方式相處,,這樣呢,爸爸媽媽和寶寶,,每個人都可以非常開心,。好不好?
最后抱著她,,說:“你永遠是爸爸媽媽最棒的孩子,,是我們一生最愛的寶貝,。”
孩子沒有任何掙扎地接受了,。
對離婚的理解,,大人與小孩,是不一樣的,。
對于小孩而言,,離與結,都是他們世界之外的東西,。他們不懂,。他們能感知的,是愛的多寡,,關注的增減,,快樂的升降。
兒童心理學家說,,孩子能察覺到的只有情緒,,越小的孩子越是這樣。
因此,,如果離婚是和平的,,父母分手是友好的,孩子接受起來,,就會非常容易,。
但倘若離婚裹挾上暴力、悲傷,、羞赧,、恐懼的情緒,孩子接受起來,,就會很艱難,。
所以,離婚以后,,我朋友偶然一次聽到孩子和小伙伴聊天,。
孩子說,男人和女人先結婚,,然后離婚。在他們眼里,,離婚就像結婚一樣必須,。
我問他,是什么讓你決定告訴孩子的,?
他的原因如下:
1,,欺騙會造成很大的傷害,。
孩子遲早會知道的,如果由別的渠道知道,,傷害會更大,,他們會產生強烈的被騙感,并且很長一段時間,,對父母以及周圍的世界,,都產生不信任。
2,,隱瞞會造成詭異的氛圍,。
父母為了回避離婚這一事實,必然會顯示出局促,、不安和恐懼的家庭氛圍,。
3,孩子難以忍受的,,是被棄,,被忽視,而不是父母離婚,。
分離是看得見的事實,。
相比于離婚的事實,長期以工作為由不見面,,更讓孩子產生被棄感,。
原本是父母的問題,他卻會把錯誤攬到自己身上:一定是我不好,,一定是我讓人討厭,,所以爸爸不要我。
因此,,長此以往,,孩子會加倍嫌棄自己,甚至出現邊緣性人格,。
4,,我們低估孩子對事實的接納。
孩子對事實的消化能力,,對新生活的接納能力,,比我們想象的要強。
并且,,實驗證明,,孩子越小,對改變的接納越容易,,大了,,認知有了定勢,,接受起來反而難。
因此,,當父母離婚,,和孩子心平氣和地談這件事。
談的時候,,父母最好都在場,,同時注意內容和態(tài)度。
態(tài)度要樂觀平和,,不要有恐懼的表情,,和羞恥的語調——這些,都會對孩子接受事實,,帶來不必要的干擾,。
內容呢,則要簡單清晰,,不要枝枝節(jié)節(jié),,啰啰嗦嗦,讓簡單的問題復雜化,。
1,,這不是他們的錯。
2,,我們依然愛著你,。
3,你以后會有兩個家,,會有更多人愛你,。
4,你永遠是安全的,。
如此,,孩子也會慢慢地,和你們一起,,接受現實,,開始新生活。
法國有一幼兒讀物,,叫《小兔湯姆成長的煩惱圖畫書》,,其中有一本,講述了魯魯因為父母離婚而傷心不已的事,。
湯姆的爸爸是這樣開解魯魯的:
爸爸輕聲對魯魯說:“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有時候會不再相愛了,,但是,你永遠是他們的兒子。爸爸愛你,,媽媽也愛你,他們永遠愛你,?!?span lang='EN-US'>
“我希望爸爸媽媽永遠相愛!”魯魯回答,。
“你爸爸媽媽曾經非常地相愛,,正因為這樣,才有了你,。但是,,當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不能再生活在一起的時候,他們就會分開,?!?span lang='EN-US'>
“可是,我,,”魯魯問道,,“我不能分成兩半啊,?”
“你可以有時候到媽媽家,,有時候到爸爸家。你會有兩個家,,像我一樣,,不是也挺好的嗎?”父母也離婚了的寶麗娜說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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